1月24日,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红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冠松、亢晓、高苏星、徐兴锋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陈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常务副检察长张诚,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耀民,各乡(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等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贾俊涛等6名代表资格有效的议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补选三门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议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修改《湖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试行)》的议案;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湖滨区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对湖滨区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满意度进行了测评。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会省人代会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把学习好贯彻好省人代会精神与省委、市委、区委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奋力推动湖滨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人大代表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规范化、程序化、实效化,强化人大常委会对项目的全链条监督机制,保障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各个环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理清工作思路,密切配合、务实高效地做好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筹备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要严格遵守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发挥好领导干部、人大代表的榜样带头作用,确保过节期间风清气正。(蔡晓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