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到湖滨区开展《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见调研工作

发布日期:2024-08-26    

  8月20日,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湖滨区开展《三门峡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见调研工作。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发军,三门峡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党立新,湖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红,湖滨区政府副区长李红梅等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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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前进街道建西社区市老年护理院、涧河街道五原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养老基础设施建设、机构日常运营、服务事项内容、生活环境卫生等情况。

  

  为了让立法“接地气、立得住、润民心”,调研组一行随后召开座谈会,听取湖滨区民政部门汇报湖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人大代表、基层工作人员、居民代表等围绕《条例(草案)》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就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机制、提升服务质量、加大财政扶持、培养专业人才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李发军强调,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立法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落实省委、市委养老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是确保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有法可依、体现我市地方特色立法的有益尝试。要坚持目标导向,湖滨区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合作,依托专业优势,围绕养老服务发展所需、群众所忧、机构所盼,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为《条例(草案)》更好的规范养老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坚持因地制宜,着眼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现状,把贯彻中央、省级决策部署和突出三门峡特色相结合,努力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人大部门要做好专项监督,立法是第一步,法律条例出台后的监督落实至关重要,必须做好条例执法检查,不断提升工作实效,确保《条例(草案)》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有力有效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陈博洋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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