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24-07-05    

  7月4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红带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区委常委、副区长陈静陪同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苏星,人大机关各委(室)主任、乡(街道)人大负责人、人大代表参加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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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涧南农贸市场、欣尔康餐具消毒中心、牡仙牡丹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三门峡市中心医院康养中心、澳门天子酒店、伟才幼儿园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食品生产加工、检验检测、销售流通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食品安全行业监管、重点场所防范、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建设等情况,并现场提出指导意见。  

  付新红强调,食品安全关乎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要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扛起食品安全的政治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市场监管部门要发挥主责主业,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关键环节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强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过程监管,严格市场准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法治环境,建立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陈博洋 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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