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付新红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冠松、亢晓、高苏星、徐兴锋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郭建体,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晓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煜,区纪委监委、各乡(街道)人大主席(人大工委主任)等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变更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3年票决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与2024年票决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的报告;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举行三门峡市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情况的报告(书面)。
会议强调,开展好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要保持高度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实施办法,牢牢把握人大“主导”监督、政府“主体”落实的职责分工,高标准谋划、高质量推进票决制工作,进一步推动区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让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为我区民主政治建设释放更大活力。有效落实人大审计监督工作,要从严、从实、从细,要动真格、重监督,加强内部管理,制定规范的流程和标准,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不留死角,不容马虎,坚决防止敷衍塞责、虚假整改;要根据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针对问题的原因,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整改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人员培训,确保整改到位。认真筹备召开区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要求部署上来,以身作则,带头作出表率,依法、高质履职尽责,确保圆满完成本次大会的各项任务。(蔡晓琳 刘伟)
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2024年1月19日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湖滨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湖滨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1日在湖滨区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走 近 湖 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