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2-16    

  12月15日,湖滨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万泉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志荣、王冠松、马萍及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贾建忠,区法院院长杜晓河,区检察院检察长蒋小平,区纪委监委相关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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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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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健全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审计整改结果运用,通过公开审计结果、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教育引导,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要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把握建设省际区域中心城市重大战略机遇,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会议要求,区法院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把惩治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刑事审判工作的重点,狠抓刑事审判案件质效,为保障全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区检察院要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检察特殊制度的规定,切实保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继续加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从严从重从快精准打击,发挥惩治犯罪的震慑作用。(彭乐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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