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1-10-22    

  10月21日,湖滨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万泉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王志荣、王冠松、马萍及各位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毛海港,区纪委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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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政府关于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1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新增债券(方案)、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和盘活存量资金情况、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和区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等五个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并进行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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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紧抓重点项目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要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切实提升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要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在提高建议落实率上下更大功夫,制定具体可行的办理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彭乐欣 杨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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