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

发布日期:2021-06-08    

  

6月7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8次集体(扩大)学习会议召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二十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五次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全省重大工业项目调度电视电话等会议精神,学习关于廉洁过节有关规定。区委副书记、区长周建文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万泉、李志彬、吴全乐、毛海港、唐伟、赵铁安、程明波、张文世等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以及区直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集体学习。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对党的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不断提升组织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组织部门要牵头抓好学习培训,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条例》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充分认识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大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工作,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能力。要长远谋划。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确定的体系框架,把产业发展、园区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工作进一步细化实化。要抓好落实。以《乡村振兴促进法》为指导,抓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各项指标任务落实。

  

  

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省委各项部署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在项目谋划、落地和推动上下功夫。要坚持项目为王,坚持发展围绕着项目干,在做好三产服务业的前提下,大抓工业项目,加快形成更多的有效投资。要强化结果导向,持续改进作风,掀起重大项目建设新高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抓深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改进作风,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区纪委监委要开展过节期间监督检查,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要引导党员干部持续做好家风建设,以良好家风端正党风、促进政风。要严格落实节日值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爨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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