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滨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涛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0-10-21    
  湖滨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李涛同志辞去职务请求的
  决  定
  (2020年2月7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李涛同志因工作变动,向区人大常委会递交了本人辞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之有关规定,2020年2月7日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涛同志辞去湖滨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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